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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惨案家长告学校未尽保护义务 索赔490万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0-07-30 19:54:55 浏览次数:75本报讯(记者王南) 今天上午8时30分,福建南平校园惨案中受伤学生及死者家长起诉南平实验小学、福建省教育厅和南平市教育局一案,在南平延平区法院开庭审理。
6名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,要求赔偿金额总计超过490万元。北京著名公益律师郝劲松以及另外两名北京律师为6名原告提供法律援助。
今年3月23日,福建南平发生残杀小学生的惨案,8名学生死亡,凶手郑民生已执行死刑。受害学生家长表示,学校在这起事件中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因此将南平实验小学告上法庭。
郝劲松给本报提供的6名原告的起诉书显示,包括陈昕等3名受伤学生以及另外3名死者家属诉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,并提出了经济赔偿的诉求。
原告律师认为,南平实验小学安保存在巨大漏洞,小学生是未成年人,缺乏自我保护能力,校门是学校管理区的延伸范围。
上午11时10分,庭审结束,法官没有当庭作出宣判。
庭审现场
家长失声痛哭 被告方称也是受害者
在法庭上的郝劲松律师通过短信告诉记者,上午宣读起诉状时,一位死者家长难以控制情绪,当庭就失声痛哭,并要求法官给已经罹难的孩子一个公道。在法官和代理律师的劝说下,情绪才稍微得到控制,继续宣读起诉状。
宣读起诉书后,被告方表示,学校也是受害方,因此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。


